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沟通与申诉程序

1目的

  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司原料供应链中潜在风险和隐患,强化供应链尽责管理的透明化、合规化,保障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与公司的沟通顺畅,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原料采购符合《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第二版)、《负责任矿物审验流程锡和钽的审验标准》等相关标准及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沟通与申诉程序。

2.依据

      依据《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第二版)、《负责任矿物审验流程锡和钽的审验标准》等相关标准及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政策。

3 适用范围

  3.1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矿物供应链尽责管理的相关方及公司涉及负责任矿物采购相关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3.2因公司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缺失造成相关方利益受损;

  3.3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违反了《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第二版)、《负责任矿物审验流程  锡和钽的审验标准》等相关标准或公司矿物供应链尽责管理相关政策中的要求;

  3.4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或证人以支持指出的问题;

  3.5恶意申诉或为获得竞争优势而发起的申诉;

  3.6如果申诉的问题不属于本公司内部机制所能够解决的范畴,我们将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调外部机构解决。

4定义

  申诉人:是指对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政策、管理活动等相关管理行为提出申诉的人(以下统称为:“申诉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受影响的社区居民、员工、董事会成员等,无论与公司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如认为公司或供应链存在申诉范围中所列供应链尽责管理问题,均可向公司负责任矿产供应链管理小组提起申诉。如果申诉由代表受影响方的机构或个人提出,该机构或个人应明确说明其所代表的对象,并提供具备代表权的书面明确证据。

  申诉:是指公司员工或其它利益相关方以书面或通过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yhtin.cn)对公司的负责任矿产供应链管理政策及相关活动提出意见或疑惑的一种沟通方式。

矿 产:特指“《负责任矿物审验流程  锡和钽的审验标准》附录五:锡原料类型”中包括的范围内容。

5 职责

  5.1申诉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诉事件的调查、研究、评估,并制定解决方案;

  5.2管理者代表负责对申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与管理层沟通;

  5.3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小组对申诉进行接收、审查、受理并沟通情况;

  5.4其他与尽责管理相关的部门及人员负责协助管理小组对申诉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6.申述类型

  6.1内部申诉:内部申诉人即公司员工可以通过填写《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沟通与申诉应对表》投入公司意见箱或发送至公司邮箱或在公司网站进行申诉。公司在内部以书面文件下发本沟通与申诉程序。

 6.2外部申诉:外部申诉人即公司客户、政府部门、媒介等利益相关方,可填写《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沟通与申诉应对表》以邮件的方式或在公司官网进行申诉或亲自送达公司原料部转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小组。

7申诉渠道

    1)公司申诉公共邮箱:yhtin@yhtin.cn;

    2)公司申诉网址:https://www.yhtin.cn;

    3)公司内部申述意见地址:设于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员工食堂门口处。

8 申诉管理机构

  8.1公司设申诉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领导,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者代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小组、原料部、生产部、销售部、物料验收组、质量监督部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8.2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小组,是内、外部申诉信息接收、处理、答复的具体执行部门,支持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由其整理申诉管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并与申诉人沟通。

9 申诉原则

  申诉人向公司提出申诉,以及公司接受和处理申诉均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a)事实原则:申诉人应根据具体事实而非公司的战略、政策或方针提出申诉,并充分、完整地提供基于事实的证据和材料。公司接受和处理申诉时应以查清事实为基本出发点并根据查清的事实作出回应;

    b)关联原则:公司相关方(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周边居民等)均可在上述第3条申诉范围内涉及供应链尽责管理的内容进行申诉,申诉范围外的领域可选择其他申诉渠道,不适宜本制度管理范畴;

c)程序原则:申诉人提出申诉和参与申诉,应严格遵照本程序和流程,公司接受和处理申诉也应按此机制要求进行;

d)保密原则:申诉人和公司均应在保密的原则下,对申诉事宜进行严肃处理。在申诉处理过程中,申诉人和公司相关人员均应相互保守秘密。公司负责任矿产采购供应链管理小组将100%尊重申诉人的意愿,对其身份和信息实施保密;

 e)及时原则:申诉人应在知道或理应知道相关事实后的合理时间内及时提出申诉,以便调查和处理。公司在接收到申诉后,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公司不予受理自申诉人知道或理应知道相关事实超过两年的申诉。

10 申诉流程

  10.1提出申诉:即申诉人通过公司对外公布的申诉渠道提起申诉,填写《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沟通与申诉应对表》。

  10.2申诉审查:即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小组在接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范围、内容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第3部分和第9部分的受理条件,并与申述人反馈受理情况或说明理由。申诉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a)申诉方名称和联系信息,并由申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公司鼓励具名申诉,也接受匿名申诉)。

    b)具体描述说明对何种事项提起申诉及理由、事件描述;

    c)附注相关必要书面证据;

    d)具体说明在提出申诉之前,申诉方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和步骤来解决问题;

e)申诉沟通语言应采用中文。

10.3申诉信息分类:

  公司需对接收到的询问和申诉信息进行分类识别,申诉信息分为一般信息、特殊/重要信息和不予受理信息三类。

    一般信息:相关方对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的咨询、供方的调查问卷等。

    特殊或重要申诉信息:

      a)管理不符合《中国矿物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第二版)》《负责任矿物审验流程锡和钽的审验标准》要求的信息;

      b)对公司的矿物采购涉及公司识别的高风险区域的信息;

      c)对公司的矿物采购不符合公司的供应链政策的信息。

   不予受理信息:

      a)琐碎的、恶意的、无理取闹的或疑似为获得竞争优势而提取的申诉;

      b)没有令人信服的客观证据支持的投诉;

      c)不满足上述“10.2 申诉审查”要求的内容。

  10.4申诉受理及调查:如经审查后申诉事项符合受理条件,则由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小组将申诉材料提交至申诉管理委员会,申诉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启动申诉调查程序,完成初步取证、调查报告,并据此进行讨论研究和分析。

  10.5申诉处理:申诉管理委员会依据前阶段调查收集的资料、信息,组织进行讨论评估。

    一般申诉:公司于正式受理申诉后20个工作日内给出初步回复,申诉方如无异议,双方合作执行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接受解决方案实施结果,并签署《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沟通与申诉应对表》,申诉就此结束。

特殊或重要申诉:在上述一般申诉处理的基础上,必要时可申诉双方开展对话调节。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还需公司申诉管理委员会采取其他额外的合理措施,这类措施包括:

•包括召开多次会议;

    •咨询专家;

•请求申诉方或其他人提供更多信息;(申诉方不合作可被视为中止该程序的理由)

     如经上述措施后,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寻求公司以外的其他解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调解、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审查及磋商、司法途径)

特殊或重要申诉结果以书面形式45个工作日内传递给申诉方。申诉处理结果应在《负责任矿物供应链沟通与申诉应对表》的基础上包含:申诉决定;申诉决定是如何以及何时做出的;任何其他新的建议。

  10.6申诉资料存档:公司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小组应将申诉全过程的资料存档,制作目录(包含未予受理的申诉),便于日后查阅且至少保存5年。

11申诉信息保密

  11.1申诉采用冲突回避机制,如您认为申诉管理委员会中任何人员与申诉存在利益冲突,可在要求回避。

  11.2申诉者可以匿名申诉,但表明身份将有助于公司开展调查。在合法合理申诉的前提下,如果申诉者愿意表明真实身份,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则公司需对申诉者的身份保密,且承诺对申诉者不采取任何报复行为。

  11.3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保证以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方式调查、处理、回复并归档所接收的申诉材料。

12 附则

  12.1本程序由公司申诉管理委员会、负责任矿物供应链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12.2本程序经公司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